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自治區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反饋問題(問題編號六)已完成整改,現將具體情況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務
一些地方鋼鐵去產能落實不力。昌吉州閩新鋼鐵閩航特鋼公司原有1臺40噸轉爐和2臺40噸電爐,未列入國務院備案的鋼鐵行業冶煉設備清單,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仍同意將其用于新建鋼鐵項目產能置換。
二、整改時限
2023年底前。
三、整改目標
嚴格落實產能置換要求,確保不違規新增鋼鐵產能。
四、整改措施
1.自治區工信廳組織烏魯木齊市、昌吉州對企業退出產能進行核定,2022年底前完成逐級報請國家認定工作。
2.根據產能認定情況,如認定產能不足企業實際產能,督促企業2023年底前落實產能置換。產能置換工作落實前,企業嚴格按照國務院報備底單中的產能數據(100萬噸/年)生產。
3.按嚴控新增產能的原則,2023年6月底前完成自治區已置換的產能項目自查工作,舉一反三,防止通過產能置換新增產能。
五、完成情況
(一)自治區工信廳會同自治區有關單位組織烏魯木齊市、昌吉州等地對產能數據開展核定工作。根據核定情況,自治區向國家行文申請對產能數據進行認定。
(二)閩航特鋼公司按照底單數據制定了產能置換方案并提出產能置換申請。自治區工信廳于10月23日至11月17日對閩航特鋼公司產能置換方案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11月18日將產能置換方案予以公告,同時對該企業2018年已公告的產能置換方案予以撤銷,完成了產能置換程序。根據阜康市統計局數據,閩航特鋼公司2022年、2023年粗鋼產量均未超過國務院報備底單中的產能數據。
(三)自治區工信廳組織各地(州、市)對已開展的鋼鐵產能置換項目開展自查工作,根據各地(州、市)自查及自治區工信廳核查,已開展的產能置換項目符合國家產能置換政策要求,無通過產能置換新增鋼鐵產能。
公示時間: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8日。共10個工作日。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來電來函如實反映。
牽頭責任單位電話(傳真)0991-4518103,郵箱:yclgyc@xjeic.gov.cn
驗收單位電話(傳真):0991-4591829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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